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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宇满足地叹了口子,腮帮子还鼓鼓囊囊,“好次,好好次。”
这些年他的胃口差点就要被油水多口味重的饭菜惯坏了,突然吃到小时候常吃的家常菜系,喜欢得不行。
“好吃就好。”
杜以泽慢条斯理地夹了口菜送进嘴里,“我倒从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,我以为你不喜欢大城市。”
以前李明宇说自己不喜欢大城市,那是因为他们的中学校长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,哪怕他与这位校长并无交集,通过杜以泽的只言片语,他也愤世嫉俗地讨厌起大城市的人,认为他们都无恶不作,没有良心,所以他从未想过要到大城市里发展。能够成为另一个馄饨店老板,有他一半有钱,那就足够令他满足的了。
李明宇到现在都还没有放弃他开馄饨店的梦想,而他之所以还是跑到了大城市里,其实只是因为那条家乡的小街道里所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都没了。
“我妈走了以后,我本来想找个新工作。我觉着吧,这儿机会兴许多些,没想到还是做回了老本行……”
李明宇停顿一下,继续道,“其实当年我都没来得及告诉你,你刚念警校的那段日子里我就已经开始给人跑腿了。”
杜以泽点点头。这些信息他早已在李明宇的资料里看过了。
“可能是怕你嫌弃吧。”
李明宇咽下一口饭菜,“我妈特喜欢你,她就觉得读书人特牛逼,可惜我也没你那个脑子,高中都没念完。”
他嘿嘿笑了两声,随后立即意识到自己不该再继续讲下去了,否则话题就该转移到“杜以泽干什么去了”
,于是小心地抬眼看了看他。
“念书有什么用?我念完高中还不是照样混得这样惨?”
杜以泽毫不介意地报以微笑,“想当年我竟然还想改变世界,真是又天真又愚蠢。”
“那你怎么也到这儿来了?”
“头几年我都躲在小地方,后来他们因为一直找不到我,抓捕也没以前严密了,我就跑了出来。我跟你想法一样,觉得大城市里鱼龙混杂,兴许可以活命。”
李明宇觉得这话听起来颇为凄凉,尤其是从杜以泽这样的落魄失志之人嘴里说出。他闷头扒了两口饭,转头又觉得杜以泽说得不无道理。这拯救世界的事情哪是人人都能做的呀?哪有那么多闲得发慌的救世主?再说了,这人家要不要他们救还不知道呢!有这个功夫多去赚两沓钱不好吗?
“咱之前说什么来着?活命才是最重要的!”
李明宇兴致盎然,“你别慌,我跟这一带的警察熟,你就在我家住着,他们抓不到我头上来!”
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点炫耀的意味。被人需要的感觉很好,而被杜以泽需要的感觉更好。李明宇觉得自己好像也能当一回救世主,况且杜以泽确实需要他的帮忙,他不是在做无用功。
“真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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