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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大有门道,卖家只需看顾客点名要哪一种肉,便能大致知晓其吃肉夹馍的经历与品鉴水平。
通常,年轻人尤其是身姿纤细的女子,大多偏爱纯瘦肉;而那些有着多年吃馍经验的食客,则会选择肥瘦相间的,毕竟这种搭配才能让肉夹馍的香味充分散发出来。
至于骨灰级的老饕们,往往会指定要肥皮,也就是肉皮及其下方少许的脂肪部分,其口感肥而不腻,胶糯香滑,堪称腊汁肉中的精品。
腊汁肉色泽鲜亮红润,口感软烂醇香,肥肉不腻口,瘦肉不干柴,放入口中即刻融化,而且长时间存放也不会变质,将其与腊汁豆腐干、鸡蛋细细切碎后拼盘,更是一道绝佳的佐酒好菜。
程云桃从陶瓮里捞出炖的烂乎乎的腊汁肉,拿着刀快速地剁,肉糜四处飞溅,肉汁也特别浓郁,和烂肉混在一起,像胶一样黏糊糊的。
接着拿个刚出锅的馍,在中间轻轻划一刀,把腊汁肉糜夹进去,再舀上一勺又咸又香的汤汁浇在馍里面,这肉夹馍就做好啦。
馍酥酥的,肉烂烂的,汤汁香浓得很。
她预留了几个肉夹馍之后,将剩下的肉夹馍都打包了起来,递给了沈书澜。
“沈姐姐久等了,给你的肉夹馍做好了,这东西得趁热吃滋味最佳,你先尝一个,剩下的老规矩,你留着路上填肚子。”
沈书澜一脸期待的接过了程云桃递来的肉夹馍,先前她在忙碌的时候,那阵阵肉香便一直往自个的鼻腔里钻,现在可总算是要吃到了,馋得不行了都。
沈书澜用手拿着馍饼,轻轻咬下去,肉汁“噗”
地一下喷出来,顺着刀口流得到处都是,把馍皮都浸湿了。
这肉夹馍的外皮酥脆得很,咬一口“咔嚓”
响,可内里却因为肉汁的浸泡变得湿软咸,腊汁肉都被剁得碎碎的,夹进馍里后,馍的香气和肉的酥脆完美结合,每一口都香得不得了。
白吉馍的外皮酥脆,光是这馍就已经很好吃了,腊汁肉被炖得超级烂,汤汁浓郁得很。
瘦肉吃起来软嫩还不柴,肥肉更是酥烂,带着草药的清新味道,一点也不腻,放进嘴里一下子就化了,黏黏糯糯、香香滑滑的。
沈书澜慢慢品尝着,只觉得满嘴都是香味,吃完了一个还一直在回味。
她垂下脑袋,看了看怀里的热馍,咽了咽口水,看架势,这一个非但不顶饱,还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。
“云桃啊,这肉夹馍的滋味实在是太妙了,那肉虽然瞧起来肥,但吃到口中却无半分令人不适的油腻之感。”
“正相反,有了那软糯的口感,反而引得人一口接着一口,压根停不下来。”
“从前我在钧华城中,似乎也有见到过这种类似的吃食,可它们却没有此刻我手中的馍饼一半香。”
“这玩意便携好带,滋味又足,不然你到时候就摆摊卖这个肉夹馍吧,我觉得生意定然是差不到哪里去的。”
沈书澜没忍住,又打开了一个肉夹馍啃了起来,听到她的建议后,程云桃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。
“沈姐姐说的话,我记在心里了,会认真考虑的,时候也不早了,如今风雪已停,还是快些赶路吧。”
“等来年春暖花开时,我们钧华城中相见。”
沈书澜眸光闪动:“一言为定!”
而后便转身出了山洞,独自一人消失在茫茫山林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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