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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拉开窗帘,夏日清晨的光线立刻照进来。早晨有一层薄雾,缓和了金色的阳光。从格里莫广场五楼望出去,能看见大本钟和泰晤士河,影影绰绰。一群鸽子飞过教堂,只有东方旅客在拍照。
七月的第一天,伦敦见到了阳光。
凯瑟琳下楼时,见到了雷古勒斯。他显然心情不错,见她醒来,递上刚熨平的裙子。
她礼貌地接过:“十九岁的第一面。”
“我以为我们昨晚,在十二点以后,已经见过第一面了,”
他立刻有些受伤,“也许我不该那么做的,毕竟你醉得记不清了。”
“我根本没醉,你很清楚,我一直在用力。”
那天早晨,她依旧要出门,雷古勒斯一句话也没说,照常帮她选好搭配的鞋和包。她看着还活着的他,心里甚至有一丝愧意,临走时,告诉他午饭前就会回来。不巧,他说今天中午要和小巴蒂·克劳奇吃饭。她立刻说,那就下午回来。
“如果遇上不认识的巫师,记得戴好戒指。”
他嘱咐道。
凯瑟琳好几次遇见食死徒。有时他们在活动,有时只是闲逛。虽然戴着面具,但他们显然都认识凯瑟琳,从没刁难过她。她甚至揣测,那些面具下,会不会就是在霍格沃茨的同学。
只有一次,她遇见狼人出行。狼人显然难以触摸到食死徒的核心层,又与巫师们疏于沟通,因此,没人认识她。她急中生智,取下婚戒,给狼人的头领展示上面刻的“布莱克”
,才被勉强放过。
她若无其事地点头:“我一直戴着。”
……
她走进对角巷,走进一家魔药店。和周围的萧条截然不同,继古灵阁之后,这里是对角巷第二热闹的场所,人人都戴着斗篷,穿梭在瓶瓶罐罐间。
在战争时代,魔药需求量反倒增加。人人都想配出不死药或炼金汤。战争是科技的温床。
挤在人流里,脱离酒精九小时后,凯瑟琳恢复思考能力。她转动无名指上的戒指,打量着迎面而来的陌生人——如果碰上食死徒,布莱克的姓氏能救她一命;可如果碰上凤凰社……
“我太天真了,竟以为我和他只是婚姻关系,其实在别人眼中,我们是密不可分的同谋。如果他被盖棺定论为食死徒,那我一辈子都是食死徒的共犯了。”
她默默念叨着,不时从货架上取下大罐生死水。生死水是最最廉价的魔药,不论盎司,而论夸脱售卖。别说被局势折磨到神经衰弱的普通巫师,就算是两方首脑的伏地魔和邓布利多,也要靠着生死水入睡。
“也就是说,即便他死了,我成了寡妇,也是食死徒的遗孀。如果没有一个有权有势的人,比如查理·唐森,如果没有他的庇佑,我一定逃不过审判……但查理·唐森可以反过来用这件事要挟我。”
她转到货架另一侧,迷情剂扑面而来,桃粉色香气让她打了两个喷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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